全部商品分类
办公设备

多功能数码复合机 打印机 碎纸机 装订机 多功能一体机 电话机 扫描仪 考勤机

办公耗材

速印机耗材 针式/热转印打印机耗材 喷墨打印机耗材 纸品 激光打印机耗材 数码复合机耗材/配件

电脑、数码、网络

电脑整机 电脑配件 网络设备

办公生活

体育休闲用品 办公生活电器

办公文具

桌面文具 财务用品 会展用品 书写用品 文件管理

数字校园

多媒体一体机 投影机 电子白板 复合式推拉式绿板

月结条款

月结协议

 

 

甲方:

乙方:


甲、乙双方经充分协商,本着自愿以及平等互利的原则,就甲方与乙方货款以人民币按月结算。

 

1、结算的默认周期为一个自然月。一个自然月结束,甲方于每月10 号之前将乙方应付上月的对账单

 

       明细传给乙方,乙方应核对清楚,并书面确认应付货款,否则视为同意,并应于每月15 号之前付清

       货款给甲方。

2、若乙方因其他原因需延迟付款时间,需要提早7 天通知甲方,说明实际可付款时间,并得到甲方同意方

  可延迟付款。

3、乙方若不及时经甲方同意未及时付款,则甲方有权在次月终止按月结算付款资格。

 

4 、首次签月结协议时,乙方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若由于乙方未及时付款而产生的任何后

    果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
5.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,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向对方通报,以减轻可能给对方

   造成的损失,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,允许延期履行、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,并根据情况可

   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。

6. 协议修改与解除:经双方书面确认,协议中的任何一方可通知另一方修改或补充协议内容。修改后的 内容经

  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后,立即生效。任何修改或补充的内容未经双方确认前均无效,仍按原协议的内容执行。

 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。

7.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动成为本合同的附件,系合同的组成部分,与合同其他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
8. 协议的适用范围及生效: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、个体单位,仅适用于公司法人。双方协议签章以公司


  公章、双方代表签字为凭。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方可生效。本协议对自             日起新下订单

        开始生效。

9. 争议解决: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,如果协商不能解决,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
10. 协议正本一式二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 

 

  

 

 

 

甲方签字盖公章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乙方签字盖公章: